出版伦理规范

  •   《中国寄生虫学与寄生虫病杂志》遵从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 (http://www.icmje.org/)的规范,要求所有作者、同行审稿人、编辑和期刊工作人员声明在提交、同行评议和出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当对主要利益(如患者的福利或研究的可靠性)的专业判断可能被次要利益(如经济收益)影响时,利益冲突就存在。对利益冲突的认知与实际的利益冲突同等重要。经济关系(如雇佣、顾问、股权或期权、酬金、专利,以及有偿的专家证言)是最容易确认的利益冲突,也最有可能损害期刊、作者及科学本身的可信度。然而,冲突也可以由其他原因引发,如人际关系或对手间的竞争、学术竞争以及学术信仰等。如果研究资助者会干扰作者获得全部研究数据,或者干扰他们独立地分析和阐释数据、撰写文稿,以及选择在何时何处发表稿件,则作者应该避免与其签订协议,无论赞助者是营利还是非营利的机构。
      公众对科学研究过程的信任和已发表论文的可信度部分取决于在科学研究工作的计划、实施、写作、同行评议、编辑和出版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是否被透明地处理。所有同行评议和出版过程的参与者——不仅是作者,还有期刊的同行审稿人、编辑和编委会成员——在审稿和论文发表的过程中履行其职责时必须考虑他们的利益冲突,并且必须公开所有可能被视为潜在利益冲突的关系。
      作者:作者投稿时,无论稿件类型或格式如何,均有责任公开所有可能使其研究工作产生偏倚的各种经济和人际关系。
      同行审稿人:编辑在邀请审稿人审稿的时候应询问他们是否有可能影响其审稿的利益冲突。审稿人必须向编辑公开任何可能使他们对稿件产生偏见的利益冲突,只要有产生偏见的可能,审稿人就应该主动回避,不审阅该特定稿件。审稿人不得在其所审阅的稿件发表前利用其中的知识为自己谋利。
      编辑与期刊工作人员:如果对稿件作终审决定的编辑与他们正在处理的论文之间有利益冲突,或存在可能引发潜在利益冲突的关系,则编辑应主动回避,不参与编辑决定。编辑部的其他成员如果也参与编辑决定,必须向编辑部提供关于其现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冲突的陈述(因为它们可能与编辑决定有关),主动回避任何与他们有利益冲突的决定。编辑人员不得利用处理稿件时获得的信息谋取私利。编辑应定期公告与期刊工作人员的职责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特邀编辑同样应当遵循这些程序。



      文章题目:
      文章编号:
      我声明无利益冲突
      我声明有下列潜在利益冲突:
      作者:
      签字/日期:
      本表格签字后请发至E-mail: zgjsczz@vip.163.com
  • 发布日期:2020-04-30 浏览: 2170